简短答案

2025年《在线安全及其他立法修正案(我的脸,我的权利)》:深度伪造保护措施解读

2025年《在线安全及其他立法修正案(我的脸,我的权利)》是参议员大卫·波科克于2025年11月24日提出的一项私人参议员法案。该法案若获通过,将修订《2021年在线安全法》,建立针对非自愿分享数字篡改或人工智能生成的、描绘他人面部或声音的音频或视觉内容(通常称为深度伪造材料)的投诉与执法机制。该法案还修订《1988年隐私法》,创设一项法定诉因,允许个人就深度伪造材料的不当使用或披露提起诉讼。该法案目前正在参议院审议。

证据与背景

法案提议内容

2025年《在线安全及其他立法修正案(我的脸,我的权利)》由独立参议员(澳大利亚首都领地)大卫·波科克于2025年11月24日提出,旨在应对日益严重的非自愿深度伪造内容问题。深度伪造是指数字篡改或人工智能生成的图像、音频或视频,逼真地描绘某人的面部或声音,但场景从未真实发生。

该法案将做出两项主要修改。第一,修订《2021年在线安全法》,建立针对非自愿分享深度伪造材料的投诉与执法机制。根据该机制,面部或声音未经同意被用于数字篡改内容的个人可向电子安全专员投诉,专员有权下令删除内容,并对不遵守规定的平台采取执法行动。

第二,修订《1988年隐私法》,创设一项法定诉因——即提起诉讼的合法权利——针对深度伪造材料的不当使用或披露。这为个人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其图像或声音被用于深度伪造时,通过法院寻求赔偿及其他救济提供了途径,而无需依赖现有(可能不充分)的普通法诉讼,如诽谤或违反保密义务。

证据与背景

背景:深度伪造挑战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以极低技术门槛就能制作出高度逼真的虚假图像、音频和视频成为可能。虽然深度伪造技术在娱乐、教育和无障碍领域有合法应用,但它也被用于骚扰、欺诈以及制作非自愿的私密图像。

在澳大利亚,应对深度伪造的现有法律框架较为零散。《2021年在线安全法》设立了电子安全专员,已涵盖图像性虐待(非自愿分享私密图像),但未专门针对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一些州已将未经同意传播私密图像定为刑事犯罪,但对人工智能生成材料的覆盖范围各不相同。在联邦层面,非自愿深度伪造的受害者没有特定的民事救济。

该问题已引起两党关注。议会调查和电子安全专员均呼吁进行立法改革,以应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带来的特定挑战,包括内容在平台上匿名创建和传播时难以溯源的问题。

证据与背景

电子安全专员投诉机制

该法案的第一支柱扩大了电子安全专员的权力。电子安全专员是负责管理澳大利亚在线安全监管框架的独立法定官员。专员将获得针对非自愿深度伪造材料的特定投诉处理职能,其模式参照现有的图像性虐待投诉机制。

根据拟议机制,发现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未经同意描绘其面部或声音的个人可向电子安全专员投诉。专员将评估投诉,若认定内容符合标准,可向托管该内容的平台发出删除通知。不遵守规定的平台可能面临民事处罚。

该机制将涵盖私密和非私密的深度伪造内容,反映了非自愿数字冒充可能造成的各种伤害——从声誉损害和心理困扰到欺诈和身份盗窃。

证据与背景

隐私侵权诉讼:新的民事救济

该法案的第二支柱将在《1988年隐私法》下创设一项针对深度伪造材料不当使用或披露的法定诉因。“诉因”是指赋予个人寻求法律救济权利的一组事实。这将允许受害者在联邦法院或联邦巡回与家庭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并寻求禁令。

这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澳大利亚目前在联邦层面缺乏一项普遍的法定隐私侵权诉讼。虽然《隐私法》规范了组织处理个人信息的方式,但它并未赋予个人直接起诉侵犯隐私的权利。该法案将在深度伪造材料领域创设一项具体、有针对性的隐私权。

即使仅限于深度伪造材料,创设法定隐私侵权诉讼也代表了澳大利亚隐私法的一项显著发展。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及其他机构长期以来建议引入针对严重侵犯隐私行为的法定诉因,但历届政府均未采纳这些建议。

证据与背景

议会地位与前景

作为一项私人参议员法案,《我的脸,我的权利法案》面临与其他非政府立法相同的程序障碍。政府控制参议院的立法议程,并决定是否对私人参议员法案进行辩论。截至2026年7月,该法案已提交参议院,于2025年11月24日提出。

该法案的前景可能取决于政府是否推出自己的深度伪造立法。政府此前已表示正在考虑改革在线安全法律,包括通过对《在线安全法》的持续审查。如果政府推出自己的法案,波科克参议员的法案可能作为参考点或被纳入政府的方案。

该法案还需要获得政府和反对党(或足够的跨党派支持)的支持才能在参议院通过,并在众议院获得政府支持才能通过。与所有私人议员和参议员法案一样,政治动态将决定其能否在当前阶段之后继续推进。

常见问题

依据信息采取行动前

什么是深度伪造?

深度伪造是指数字篡改或人工智能生成的音频或视觉内容,逼真地描绘某人的面部、声音或肖像,但该人并未实际参与。深度伪造可利用人工智能工具从真实图像或录音中学习,制作出令人信服的虚假内容,显示人们做了或说了他们从未做过或说过的事情。

澳大利亚现行法律是否已涵盖深度伪造?

部分涵盖。《2021年在线安全法》涵盖了图像性虐待(非自愿分享私密图像),一些州也将未经同意传播私密图像定为刑事犯罪。然而,目前没有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特定联邦框架,也没有民事救济。该法案旨在填补这些空白。

电子安全专员能对深度伪造采取什么行动?

目前,电子安全专员在图像性虐待方面的权力集中于私密图像。该法案将把专员的权力扩展至所有非自愿深度伪造材料——包括私密和非私密内容——并赋予专员发出删除通知以及对不遵守规定的平台采取执法行动的能力。

来源主干

本文使用的一手资料

重新复核触发条件:若该法案通过、被修订、失效,或政府推出自己的深度伪造立法,则需重新审视。

来源链接不含联盟营销或跟踪参数。请确认来源仍适用于相关法案、议会日期、司法管辖区或统计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