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答案

《刑法修正案(使用技术生成儿童虐待材料)2025年法案》:拟对AI生成虐待材料设立新罪名

《刑法修正案(使用技术生成儿童虐待材料)2025年法案》(Criminal Code Amendment (Using Technology to Generate Child Abuse Material) Bill 2025)是由Kate Chaney议员提出的一项个人议员法案(private member's bill),旨在修正1995年《刑法典》(Criminal Code Act 1995),针对利用传输服务(carriage service)生成儿童虐待材料的行为设立新的刑事罪名。该法案瞄准利用技术——包括人工智能和深度伪造(deepfake)生成工具——制作儿童虐待材料的行为。该法案已在众议院提出,目前待众议院审议。

证据与背景

法案提案内容

《刑法修正案(使用技术生成儿童虐待材料)2025年法案》拟修正1995年《刑法典》(Criminal Code Act 1995),增设专门针对利用传输服务生成儿童虐待材料的新联邦罪名。「传输服务」在联邦法律中涵盖电信网络、互联网及其他电子通信服务,赋予这些罪名广泛的司法管辖权范围。

现行《刑法典》已包含涉及利用传输服务持有、分发、制作和访问儿童虐待材料的罪名(见第474编D节)。然而,这些现行罪名起草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和深度伪造技术尚未普及的时代。该法案旨在弥补其提案人所认为的法律空白:即利用AI工具、图像生成器及类似技术生成全新的、完全合成但描绘儿童性虐待的儿童虐待材料的行为。

该法案将为利用传输服务生成儿童虐待材料的行为设立独立罪名。这涵盖了个人使用在线AI图像生成器、通过互联网访问本地运行的模型,或以其他技术手段制作构成《刑法典》所定义儿童虐待材料的图像、视频或其他描绘内容的情形。

作为独立议员Kate Chaney提出的个人议员法案,该法案反映了议员和执法机构对AI生成儿童虐待材料泛滥日益增长的担忧。电子安全专员(eSafety Commissioner)和澳大利亚联邦警察(Australian Federal Police)均已公开指出AI生成的儿童性虐待材料是一种迅速涌现的威胁。

证据与背景

法律空白:现行罪名与AI生成材料

根据现行《刑法典》,第474编针对利用传输服务涉及儿童虐待材料的行为设立了罪名。第474.22条规定利用传输服务访问儿童虐待材料为犯罪。第474.19条针对传输或提供儿童虐待材料设立了罪名。第474.20条针对利用传输服务获取的儿童虐待材料的持有或控制设立了罪名。第474.23条针对制作儿童虐待材料设立了罪名。

《刑法典》中「儿童虐待材料」的定义范围广泛,包括以合理人士会认为具有冒犯性的方式描绘未满18岁或看似未满18岁人士的材料。重要的是,该定义不要求所描绘的人为真实人物——可以包括看似为儿童但实为虚构或计算机生成人物的描绘。

虽然现行第474.23条的「制作」罪名可能涵盖某些涉及AI生成的场景,但该法案的支持者认为,设立专门的「生成」罪名能够提供更明确的法律覆盖。这一区别很重要,因为AI生成可以无需传统的「制作」——即拍摄、摄影或手工创建材料——而完成,可能只需在在线服务中输入一段文本提示即可。

该法案解决了一个国际上已引起关注的法律模糊地带。其他司法管辖区,包括英国(通过2023年《在线安全法》(Online Safety Act 2023))和美国多个州,近年来已采取行动将AI生成的儿童性虐待材料专门入罪。

证据与背景

拟议罪名的运作方式

该法案设立的罪名具有与现行《刑法典》框架一致的犯意要素。核心罪名预计要求行为人故意使用传输服务,且通过该行为生成了儿童虐待材料。与现行第10.6编中的罪名一致,对于材料属于儿童虐待材料这一情节的犯意要素为轻率(recklessness)——行为人必须意识到生成的材料有构成儿童虐待材料的实质风险,且考虑到其所知悉的情况,冒此风险是不合理的。

该法案依赖《刑法典》词典(第473.1条)中「儿童虐待材料」的现行定义。该定义涵盖描绘未满18岁或看似未满18岁人士的材料,且合理人士在综合考虑所有情况后会认为具有冒犯性。该定义涵盖对性活动、性姿态、残忍行为或身体虐待的描绘。

由于这些罪名以传输服务作为管辖权纽带,它们将属于联邦罪名,可在联邦法院审理。现行《刑法典》中类似儿童虐待材料罪名的最高刑罚非常严厉——最严重罪名的最高刑罚为15年监禁——反映了联邦对儿童剥削材料的严肃态度。

证据与背景

提案人及议会背景

该法案由Kate Chaney议员提出,她是Curtin选区(西澳大利亚州)的独立议员。Chaney于2022年首次当选,属于跨党派议员。她在技术政策和网络安全问题上一直是活跃的发声者。

作为一项个人议员法案,该立法提案不代表政府政策,其通过并无保证。众议院的个人议员法案面临重大的程序障碍,除非政府同意安排时间或议员利用其分配的个人事务时间,否则通常不会得到辩论。

该法案目前待众议院审议,尚未进行辩论。政府对法案的立场尚未正式表态,不过阿尔巴尼斯政府此前曾表示支持更严格的网络安全法律。

证据与背景

更广泛的政策背景:澳大利亚AI生成儿童虐待材料

该法案的提出正值国际社会对AI生成儿童性虐待材料日益警觉的背景之下。2024年,澳大利亚联邦警察报告称,检测到的AI生成儿童虐待材料数量显著增加。电子安全专员已公开呼吁采取立法和监管应对措施。

在联邦层面,《刑法典》在过去二十年中逐步修订,以应对新兴形式的技术辅助儿童剥削。早期修正针对在线引诱(2004年引入),后续修正针对在线访问和传输材料(2010年通过《2011年打击人口走私融资及其他措施法》(Combating the Financing of People Smuggling and Other Measures Act 2011)引入),更近期的修正则更广泛地针对在线危害。

该法案针对的是现行法律可能无法清晰覆盖的技术辅助儿童剥削的一个特定方面:即生成全新的合成虐待材料,这些材料在创建时并不涉及对可识别儿童的实际虐待,但仍然助长了对儿童性虐待材料的市场化和正常化。

常见问题

依据信息采取行动前

该法案是否将持有AI生成儿童虐待材料的行为入罪,还是仅针对生成行为?

该法案专门针对利用传输服务生成儿童虐待材料的行为设立新罪名。《刑法典》中的现行罪名已将持有、访问、传输和制作儿童虐待材料的行为入罪。新增的「生成」罪名旨在填补一个被认知的法律空白,即针对通过技术创建合成虐待材料的行为,尤其是在该行为不能完全纳入现行「制作」罪名的情况下。

AI生成的动漫或描绘虚构未成年角色的绘画作品会受该法案约束吗?

该法案依赖《刑法典》中「儿童虐待材料」的现行定义,该定义涵盖以合理人士会认为具有冒犯性的方式描绘未满18岁或看似未满18岁人士的材料。特定图像是否属于该定义范畴取决于其是否满足该定义要求。该定义涵盖绘画、动画和计算机生成的描绘。特定虚构描绘是否越过门槛构成「儿童虐待材料」,最终由法院适用合理人标准来裁决。

该法案是否已经通过成为法律?

没有。这是独立议员Kate Chaney提出的一项个人议员法案。该法案目前待众议院审议,尚未进行辩论或表决。作为个人议员法案,它不是政府立法,其通过并无保证。

来源主干

本文使用的一手资料

重新复核触发条件:议会通过、修正,或因解散或休会而失效

来源链接不含联盟营销或跟踪参数。请确认来源仍适用于相关法案、议会日期、司法管辖区或统计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