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答案

多数政府、少数政府与悬峙议会详解

多数政府控制超过半数的众议院席位;少数政府在其他势力支持下执政;悬峙议会意味着没有任何一方最初获得多数席位。信任是关键检验标准。

证据与背景

联邦大选后如何组建政府

在澳大利亚,政府是在众议院而非参议院中组建的。联邦大选后,能够在众议院获得多数议员支持的政党或政党联盟将被总督邀请组建政府。该政党或联盟的领袖成为总理。这一过程受宪法惯例而非宪法本身的明文规则约束。关键检验标准是拟议政府能否证明其拥有众议院的信任,即它能够在拨款和其他关键议会事务的投票中生存下来。

目前众议院的多数需要至少150席中的76席。如果单一政党或既有联盟自身赢得这么多席位,通往政府的道路是直截了当的。总督任命该领袖组建内阁,新政府开始工作。然而,如果没有任何政党或联盟达到76席门槛,情况就变得更加复杂。在任总理和最大反对党集团的领袖必须各自与跨党派议员谈判,以确定谁能可靠地获得信任。这一过程可能需要数天或数周,正如2010年联邦大选后所发生的那样。

证据与背景

多数政府:标准模式

多数政府是澳大利亚联邦选举中最常见的结果。当执政党或联盟在众议院拥有超过半数席位,并且无需非政府议员投票即可通过立法和在信任动议中生存时,即为多数政府。多数政府在立法议程方面享有显著控制力。他们可以管理众议院的日常事务,以很高的通过预期提出法案,并依靠其席位数量挫败反对党修正案或不信任动议。

多数政府并不意味着政府控制参议院。在众议院拥有多数的政党或联盟在参议院缺乏多数席位的情况十分常见。参议院被设计为按比例代表制组成的审查院,政府通常需要与反对党、小党和独立议员在参议院谈判以通过立法。这形成了对政府权力的一种不同类型的制衡,有别于众议院的信任关系。因此,多数政府尽管在众议院拥有数量优势,仍可能面临重大的立法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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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峙议会:当没有任何一方达到多数时

悬峙议会发生在大选后没有任何单一政党或既有联盟在众议院获得多数席位的情况下。这是一种选举结果,而非永久状态。该词描述的是政府组建之前的席位数量状况。在悬峙议会中,在任总理和反对党领袖各自进入与独立议员和小党代表的谈判期,以确定谁能通过正式联盟协议或较不正式的信任与拨款安排,汇集可行多数。

总督在悬峙议会期间发挥重要作用,遵循既定惯例。一般而言,在任总理首先获得机会证明自己能够获得信任。如果无法做到,而反对党领袖可以,总督可任命反对党领袖组建政府。如果双方都无法建立获得多数支持的明确路径,总督可能需要考虑其他选项,包括是否需要重新举行选举。2010年大选——结果是工党与联盟党各72席、跨党派议员掌握平衡——是澳大利亚联邦层面悬峙议会最近的一个突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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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政府:在没有多数的情况下执政

少数政府是悬峙议会可能产生的结果。它描述的是一个自身不拥有众议院多数席位、但在独立议员或小党代表支持下执政的政府,这些支持者同意不在信任和拨款动议上投票反对政府。少数政府可能以正式书面协议为基础——正如2010年后吉拉德工党政府与跨党派议员之间达成的协议——也可能以较为松散、逐案投票检验的理解为基础。

少数政府面临独特的挑战和机遇。他们必须就每一项立法争取支持,这可能减缓立法进程并要求妥协。同时,这可以产生更彻底审查过的法律和更高程度的议会参与。少数政府只要保持众议院的信任就可以继续执政。如果不信任动议通过,政府应辞职或建议总督解散众议院并召集选举。因此,信任检验是贯穿所有政府形式——无论多数还是少数——的连续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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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根本的宪法检验

信任概念是澳大利亚责任政府制度的核心。政府必须在任何时候保持众议院的信任。信任通常通过对信任动议的赞成票来证明,更常见的是通过政府能够通过其预算和拨款法案来证明。如果众议院投票撤回信任——无论是明确地还是通过否决拨款法案——政府必须辞职或建议总督召集选举。这一机制确保行政机构始终对民选议院负责。

信任还塑造政府和议会的行为方式,无论它们是多数还是少数。多数政府通常可依靠其席位数量在信任投票中生存,尽管党内纪律并非总能保证。少数政府必须积极管理与为其提供支持的跨党派议员的关系。总督的保留权力——包括罢免无法获得拨款的政府的权力——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可用,但受到自联邦成立以来一直运作的既定惯例的约束。信任惯例提供了一个灵活的宪法框架,适应每届议会的席位数量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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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院在政府组建中的角色

政府组建仅在众议院中决定。参议院不直接参与决定哪个政党或联盟组建政府。一个政党可能在参议院拥有多数却在众议院处于反对党地位,反之亦然。然而,参议院组成确实影响政府组建后立法的有效性。在参议院缺乏多数的政府必须与反对党或跨党派议员谈判才能通过法案。这对众议院中的多数政府和少数政府都同样适用。

参议院阻止或修改立法——包括拨款法案——的权力意味着上院对任何政府实施其议程的实际能力施加重大影响。尽管惯例限制了参议院彻底否决拨款的权力,参议院可以且确实修改或延迟立法。在少数政府期间,参议院可能成为政府必须获得跨党派支持的额外论坛。众议院(信任所在之处)与参议院(立法障碍常出现之处)之间的互动,是澳大利亚议会民主的一个决定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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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选民和政治制度的启示

理解多数政府、少数政府和悬峙议会之间的区别,有助于公民解读选举结果和选举后的谈判。悬峙议会不是宪法危机;它是责任政府的惯例和实践设计用于解决的一种选举结果。悬峙选举后的谈判期是民主进程的合法组成部分,跨党派议员在此行使其授权以影响政府的形态。结果取决于哪位领袖能够向总督证明自己拥有众议院的信任。

少数政府可能产生与多数政府不同的政策结果。跨党派议员经常以在特定议题上获得承诺作为支持的交换条件,这可以产生反映更广泛议会共识的立法。虽然少数政府可能被认为不那么稳定,但澳大利亚的经验表明他们可以有效地执政整个任期,正如吉拉德政府在2010年至2013年期间所证明的那样。最终保障是信任机制:任何失去众议院支持的政府都必须面对选民,或为能够获得多数的替代方案让路。

常见问题

依据信息采取行动前

悬峙议会和少数政府有什么区别?

悬峙议会描述的是选举结果:当没有任何政党或联盟在众议院获得多数席位时的状态。它是政府组建之前的席位数量状况。少数政府是从这种状况中产生的政府,自身不拥有多数但在信任和拨款事项上获得独立或小党议员支持的政府。因此,悬峙议会可能导致少数政府,但这两个术语指的是过程的不同阶段。

如果少数政府无法通过法律,可以提前举行选举吗?

总理可以随时建议总督解散众议院并召集选举,但须受宪法限制。然而,如果少数政府无法通过其预算或拨款法案,它可能被迫辞职或寻求解散,因为没有资金将无法继续执政。如果政府无法获得拨款且拒绝辞职或建议选举,总督也保留采取行动的保留权力,尽管这种情况将是极为罕见的。

众议院需要多少席位才能构成多数?

众议院目前有150名议员,因此一个政党或联盟需要至少76席才能自身拥有多数。如果赢得少于76席,最大的政党或联盟必须与跨党派议员谈判以获得多数支持。众议院席位数量在选区边界重划时可能发生变化,但原则不变:多数意味着超过总席位数的半数。

来源主干

本文使用的一手资料

重新复核触发条件:众议院席位数量的变化、政府组建宪法惯例的重大转变,或总督作出的确立政府任命新先例的决定,都需要对本文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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