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答案

大选后如何组建政府

政府由能够在众议院获得信任的个人或团体组建。席位数量、协议以及正式的宪法步骤比全国得票率口号更为重要。

证据与背景

宪法实际规定和未规定的内容

澳大利亚宪法对选举后组建政府的过程规定得极少。第64条规定总督任命部长管理国家各行政部门,按惯例这些部长必须是议会议员。然而,宪法并未提及总理这一职位,未规定众议院最大政党的领袖必须成为总理,也未设定将选举结果转化为新政府任命的机械程序。关键的宪法原则是部长由总督酌情任命,但惯例要求总督根据在众议院获得信任的部长的建议行事。这意味着选举后,总督的任务是确定最有可能组建一个能在众议院通过信任投票的内阁的人选。这是一个受宪法惯例指导的政治判断,而非自动让最大政党领袖上任的数学公式。允许总督罢免总理或拒绝解散议会的保留权力很少行使且受到惯例的严格约束,但它们的存在凸显了政府组建最终是基于信任的过程,而非机械的计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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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期及其限制

从众议院解散或届满之时起,直至选举结果明朗且新政府宣誓就职为止,澳大利亚在「看守惯例」下运作。这些不是法律,而是具有约束力的行政协议,限制即将离任的政府能够做什么。在看守期内,政府应避免做出会约束即将上任政府的重要政策决定、避免对公共机构做出重要任命、避免签订重大合同或承诺。公共服务继续运行,日常行政照常进行,但任何重大、有争议或可能具有政治敏感性的决定应推迟处理,或尽可能与反对党协商处理。总理与内阁部在每次联邦大选前发布正式的看守指南,澳大利亚公共服务委员会就遵守该惯例向各机构提供建议。如果在看守期内发生重大国家安全危机或自然灾害需要紧急行动,政府保留采取行动的能力,但应在可行的情况下与反对党协商。看守期不是在选举之夜结束的,而是在选举结果明朗时才结束,这意味着要么某党或某团体在众议院获得明显多数,要么总督确信某特定人士可以组建可行的内阁。在悬峙议会的场景下,看守期可能持续数天或数周,与跨党派议员的谈判在此期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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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明朗时:多数政府组建

如果某一政党或既有联盟在众议院赢得多数席位,程序是直接的。在任总理如果败选,将建议总督召见获胜政党的领袖,并提交自己和内阁的辞呈。总督随后任命新总理,新总理提名内阁成员。新部长在总督府宣誓就职,通常在选举结果明朗后数天内完成,新政府立即开始执政。议会随后召开会议,选举议长,总督发表演说开启新一届议会并概述政府的立法计划。关键点在于:政府在议会召开之前就已组建并就职。政府无需等待第一个议事日或正式的信任投票即可开始执政。它从宣誓就职那一刻起开始执政,其合法性基于席位数量所表明的明确选举授权。反对党同时被承认,第二大政党或联盟的领袖成为反对党领袖,并获得官方资源和薪酬。这种平稳过渡是大多数澳大利亚人所期望的,但值得理解的是,这一机制依赖于败选方接受结果并据此向总督提出建议——这在澳大利亚联邦历史上从未出现过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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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峙议会、信任与拨款、以及少数政府

当没有任何政党或联盟赢得多数席位时,政府组建便成了谈判事项。在任总理有最先的机会证明自己能够获得信任,即使其政党赢得的席位少于反对党。这是因为总督的首要义务是对继续执政的政府负责,直至其明显无法继续执政为止。总理可寻求与独立议员或小党代表达成协议,以在众议院就信任和拨款事项获得多数支持。信任是指关乎政府存亡本身的投票,例如正式的不信任动议或拒绝政府运作所需资金的拨款法案投票。拨款是指授权政府支出的拨款法案。如果跨党派议员同意在信任和拨款事项上支持政府,但保留对其他立法投不同票的权利,这就是信任与拨款安排。如果他们达成更全面的协议,可称为正式联盟或执政协议。关键区别在于,少数政府不需要在每次投票中都获得跨党派议员的支持,只需要在那些会使政府倒台的投票上获得支持。总督不裁决这些协议的条款,但必须相信存在可行的安排。这一过程可能需要数天或数周,在此期间公众对协议的猜测很常见,但正式机制是安静的:总理在准备好组建政府时向总督提出建议,总督决定是否接受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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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状、回呈与正式机制

在所有政府组建背后,是一套由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和官方议会机制管理的行政程序。当宣布选举时,总督向选举专员发出令状指示举行选举。这些令状规定了必须回呈的日期,即选举委员会必须确认各选区选举结果的截止日期。选举委员会进行计票、通过正式重新计票程序解决任何接近的结果,并宣布各选区当选的候选人。令状随后回呈给总督,或对于参议院选举回呈给相关州总督。令状的回呈是完成选举过程的正式法律行为,只有在所有令状回呈之后,议会才能召开会议、议员才能宣誓就职。在结果接近或有争议的情况下,候选人可通过「争议回呈法院」对结果提出挑战,该法院是高等法院或联邦法院的一个管辖权,取决于具体议会。如果法院发现影响结果的不规范行为,可以命令在该选区重新举行选举。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但很严重,例如2014年西澳大利亚州参议院重选就是在发现遗失选票后下令进行的。了解令状与回呈程序有助于理解为什么选举之夜和正式开启新议会之间有时存在延迟,以及为什么选举委员会的最终计票结果可能与媒体机构用来宣布结果的选举之夜预测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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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得票率与席位数量:为什么要区分

选举后公众常见的困惑来源是「全国两党优先得票率」与「哪个政党组建政府」之间的关系。澳大利亚在众议院采用单选区优先投票制,这意味着政府由赢得151个选区中多数席位的政党或联盟组建,而非由在全国范围内获得最多选票的政党组建。在数学上,一个政党完全可能赢得超过50%的全国两党优先得票却输掉选举,因为其选票集中在安全选区,而另一政党以微弱优势赢得更多席位。这是单选区制度的特征,而非异常或故障,在澳大利亚联邦选举中也曾发生。同样,各政党获得的全国第一优先得票率告诉你有多少第一优先票被投出,但不能告诉你这些优先票将如何流转并最终决定各选区的胜者。当某个政党基于其全国得票率主张授权时,应结合宪法现实来评估这一主张:授权源于组建能够在众议院获得信任的政府的能力。参议院不决定政府组建。控制众议院的政党组建行政政府,无论其在参议院的席位数量如何。政府可以在没有参议院多数的情况下组建,尽管通过立法将需要与参议院跨党派议员谈判——这是近几十年来大多数澳大利亚政府的常态。

常见问题

依据信息采取行动前

总督能否拒绝任命声称拥有足够票数的总理?

可以,原则上是可能的。总督必须确信寻求任命的人能够在众议院获得信任。如果总督有合理理由相信该主张不成立——例如,因声称的与跨党派议员的协议被公开质疑或似乎达不到多数——总督可以拒绝任命该人,转而任命能够证明获得多数支持的其他人。这在澳大利亚联邦层面尚未发生,但保留权力确实存在并得到宪法实践的承认。

如果大选后无人能组建政府会怎样?

如果明显无人或团体能够在众议院获得信任,总督可能会建议在任总理寻求重新解散议会并再次举行选举。这在澳大利亚联邦层面未曾发生,但在一些州发生过。总督需要确信所有组建可行政府的合理努力已经穷尽,再次选举是唯一的宪法路径。任命一个确定会在第一次信任投票中被击败的政府本身将构成宪法危机。

参议院结果是否影响谁组建政府?

不影响。政府仅在众议院中组建。参议院可以阻止立法,在极端情况下否决拨款法案,并迫使政府谈判,但不能决定谁掌握行政权力。总理和部长按惯例在众议院或参议院中任职,但政府的执政权利源于其对众议院的控制。在参议院缺乏多数的政府并非宪法意义上的少数政府;它只是一个必须谈判才能通过其立法计划的政府,这是现代澳大利亚联邦政治的典型情况。

政府组建过程通常需要多长时间?

在多数结果明确的情况下,新总理通常在几天内获得任命,内阁宣誓就职。例如,2022年的过渡在四天内完成。在悬峙议会或选举结果接近的情况下,这一过程可能需要更长时间。2010年联邦选举产生了一个少数政府,经过主要政党与跨党派议员的谈判后,历时17天才组建完成。政府组建没有宪法规定的期限,但实际制约在于议会必须召开会议以通过拨款和开展工作,无限拖延本身将引发宪法压力。

来源主干

本文使用的一手资料

重新复核触发条件:影响政府组建的宪法安排的变化;关于保留权力或总督角色的高等法院裁决;改变政府组建程序的立法;悬峙议会或少数政府组建确立了新先例;任何行使保留权力罢免或拒绝总理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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