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答案

《2020年国防修正案(海外服役议会批准)法案》:要求议会批准ADF部署的提案

绿党参议员Jordon Steele-John于2020年12月7日在参议院提出了《2020年国防修正案(海外服役议会批准)法案》。该法案经历跨越多次议会会期的漫长立法历史——其二读曾在多个场合进行辩论——但最终在参议院否决了二读动议时被击败。在澳大利亚议会程序中,否决二读意味着议院投票反对法案的原则。该法案实际上已死亡:它不再在参议院面前,不能以现有形式成为法律。它不是法律。 该法案将修正《1903年国防法》,插入新29A条,要求ADF成员不得在澳大利亚领土范围之外参与战争行动,除非依据议会两院同意的授权服役决议。该要求将涵盖可能导致敌对行动的部署,同时豁免常规非战争服役:澳大利亚人员借调至外国部队、外交或领事职位、在非敌对行动船只或飞机上服役、教育和训练部署,以及与设备或物资采购相关的活动。解释性备忘录指出'在海外陆地上的任何服役,除上述规定……可能导致敌对行动,将需要批准。' 这是最早由澳大利亚民主党参议员Colin Mason(新州)于1985年提出法案的修订版。Steele-John参议员的版本增加了更详细的紧急条款、公共问责机制,以及解决议会不在开会、被休会或在选举期间的情况的条款。 根据现行澳大利亚法律,部署ADF海外的决定是行政特权的行使——总理和内阁决定,没有任何法定的议会批准要求。总督作为三军总司令正式授权部署,但这一角色是仪式性的,基于部长建议。该法案试图改变这一权力平衡。

证据与背景

法案提出了什么

该法案提议通过插入新29A条来修正《1903年国防法》。关键条款将要求澳大利亚国防军成员不得在澳大利亚领土范围之外参与战争行动,除非依据议会两院同意的决议。该要求将适用于可能导致敌对行动的部署,涵盖ADF历史上承担的主要海外军事行动类别。

该法案定义了将被豁免议会批准要求的具体服役类别:个别澳大利亚人员借调至外国武装部队;派驻澳大利亚外交或领事使团;在非敌对行动船只或飞机上服役;教育和训练部署;以及与设备或物资采购相关的活动。解释性备忘录指出'在海外陆地上的任何服役,除上述规定……可能导致敌对行动,将需要批准。'这反映了法案对战斗和潜在战斗相关部署而非常规国防活动的关注。

该法案是最早由澳大利亚民主党参议员Colin Mason(新州)于1985年提出提案的修订版。Steele-John参议员的2020年版通过更详细的紧急条款、公共问责要求以及解决议会不在开会、被休会或在选举期间情况的机制实现了现代化。该法案反映了一个长期存在的论点:关于将澳大利亚部队投入敌对行动的决定应涉及民选议会,而非仅留在行政部门。

证据与背景

紧急机制

该法案包含精心校准的紧急条款,旨在在真正紧急情况下保留行政灵活性。当事先议会批准不切实际时,总督可依据总理的书面建议发布公告授权部署。总理的建议需解释紧急情况的性质以及为什么事先议会批准不切实际——创建有文件依据的理由而非未经审查的行政决定。

一个关键透明度机制要求公告和总理建议在24小时内发布。在两日内,每一议院将收到一份全面报告,包含公告、总理建议和详细部署信息:法律依据、地理范围、预期持续时间和涉及的ADF成员数量。这确保即使是紧急部署也将受到及时的议会审查。

该法案还涉及议会不开会的宪法情境。如果当公告做出时议会休会超过两天,相关主持官员将被要求在两天内召集议院。如果议会已被休会,公告将在七天后自动失效,在议会开会前不得做出替代公告。这些条款反映了起草人对防止紧急机制成为在延长的不开会期间绕过议会监督手段的关注。

证据与背景

议会监督保障

该法案包含详细条款以防止紧急机制被用于无限期绕过议会。如果议会休会超过两天,主持官员将在两天内召集它。如果议会已被休会,公告将在七天后失效,在议会开会前不得做出替代公告。在大选期间——长达140天没有完整议会的时期——公告将在令状归还后七天停止。在任何进行中的部署期间,国防部长需每两个月向每院报告部署的状态、合法性、范围、预期持续时间和解决潜在情况的努力。

证据与背景

该法案不会涵盖什么

该法案明确豁免非战争海外服役:借调至外国部队、外交或领事职位、在非敌对行动船只或飞机上服役、教育或训练部署,以及与设备或物资采购相关的活动。解释性备忘录指出除上述规定外的任何海外陆地服役'可能导致敌对行动,将需要批准'。提案人表示,对于未被豁免涵盖的常规非敌对部署,政府可提出列表并寻求议会批准。

证据与背景

国际背景

澳大利亚在可比较民主国家中是不寻常的,没有对海外军事部署进行议会授权的立法要求。英国有一个惯例——在2003年伊拉克战争后建立——下议院应就军事部署进行辩论和投票。美国宪法在国会和总统之间划分战争权力,1973年《战争权力决议》规定了咨询和报告要求。德国、西班牙和其他几个欧洲民主国家要求对海外军事部署进行议会批准。根据现行澳大利亚法律,部署ADF的决定仍然仅是行政特权的行使。

证据与背景

法案状态:二读被否决

该法案最终在参议院否决了二读动议时被击败。在澳大利亚议会实践中,否决二读意味着议院投票反对法案的原则——这是实质性拒绝,而不仅仅是程序性终止。该法案不再在参议院面前,不能以现有形式成为法律。

该法案有异常延长的立法历史。于2020年12月7日首次提出,在多次议会会期中的多个场合进行辩论,参议院最终对二读进行投票。这一延长的审议反映了其核心问题的重要性:将澳大利亚部队部署到海外敌对行动的权力应仅留在行政部门,还是应与议会共享。

虽然这一特定法案被击败,但军事部署的议会授权这一根本问题一直是澳大利亚政治辩论中反复出现的特征。几十年来多位参议员提出了类似法案——最近在Steele-John的2020年版之前,绿党参议员在2014年和2018年曾提出。被击败的法案加入了继续为关于澳大利亚战争权力框架的公开讨论提供信息的议会工作体系。

常见问题

依据信息采取行动前

该法案现在是法律吗?

不。该法案于2020年12月7日在参议院提出。其二读被否决——参议院投票反对它——意味着该法案实际上已被击败,不再在议会面前。

'二读被否决'意味着什么?

在澳大利亚议会程序中,二读是议院辩论和投票表决法案原则的阶段。当二读被否决(投票失败)时,法案被击败,不能继续进行。它不再在议院面前。

目前谁决定澳大利亚部队何时部署海外?

根据现行澳大利亚法律,部署ADF海外的决定是总理和内阁行使行政权力。没有法定的议会批准要求。这是特权的行使,不是由立法授予的权力。

澳大利亚与其他国家相比如何?

澳大利亚在不具备海外军事部署议会批准立法要求的可比较民主国家中属于少数。英国、美国、德国、西班牙和其他国家都有法定或惯例的部署决策议会参与要求。

类似法案可以重新提出吗?

可以。该法案的失败不阻止未来议会提出类似法案。任何新法案都需要从头开始立法程序——每院的一读、二读、委员会阶段和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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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使用的一手资料

重新复核触发条件:Reintroduction of a similar bill; government announcement of reform to deployment decision-making; parliamentary inquiry into war powers; relevant High Court decision on the scope of executive prerog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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