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答案
政党预选如何运作——以及为何规则各不相同
预选是政党选择其候选人参加特定选区选举的过程。《1918年联邦选举法》要求注册政党向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提供其章程和任何预选规则的副本,但不规定预选必须如何进行。相反,每个政党的内部章程和规则决定了这一过程,其中可能涉及地方支部成员投票、代表小组、政党州执行委员会或这些方式的组合。规则在主要政党之间、同一政党的不同州和领地支部之间以及不同类型席位(如安全席位、边缘席位和参议院职位)之间有所不同。关于预选的争议很常见,可以通过政党内部上诉程序或在某些情况下通过法院解决。预选的时间各不相同:一些在预期选举之前很早就举行,而另一些可能在接近选举日期时进行。预选的结果可能在政治上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在安全席位中,预选出的候选人极有可能在大选中当选。
证据与背景
预选的法律框架
澳大利亚选举法为预选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而不规定其内部运作。根据《1918年联邦选举法》,注册政党必须向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提交其章程和一份说明选拔候选人程序的声明。政党还必须将对这些文件的任何变更通知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这一透明度要求意味着每个政党预选程序的正式规则是公开的,尽管这些规则在实践中的运作可能不那么明显。该法还规定,除非获得注册政党提名或由相关选区至少100名选民提名,否则一个人不能被提名为联邦选举的候选人。政党的注册官是代表政党提名候选人的授权人。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不裁决预选争议或执行政党规则,将这些事项留给政党和法院。
证据与背景
主要政党在预选程序上的差异
工党的预选规则,在其全国章程和州支部规则中规定,通常要求地方支部成员投票,并结合附属工会的加权,即所谓的附属工会组成部分。成员投票与工会影响力之间的精确平衡因州而异,并一直是反复内部改革的对象。在某些情况下,政党全国执行委员会的联邦干预可以凌驾于州程序之上,特别是在存在对支部叠加或派系操控的担忧时。自由党在其联邦和州章程下运作,通常采用预选小组或地方支部成员公投的制度。相关选区的州执行委员会通常有权认可或拒绝地方预选机构的推荐。国家党的程序因州而异,但通常涉及地方支部成员和州议会或执行委员会。绿党采取更分权的方法,地方团体在候选人选拔中发挥重要作用。每个政党的规则是公开的,已提交给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并可通过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的透明度登记册查阅。
证据与背景
规则为何因州和席位而异
主要政党的州和领地支离以显著程度的自治运作,这是联邦结构的遗产,既是澳大利亚政党的特征也是宪法本身的特征。工党维多利亚州支部的规则与新南威尔士州的规则不同,自由党在西澳大利亚州的预选程序与昆士兰州的程序不同。在同一个州内,安全席位(获提名的候选人几乎确定赢得大选)的预选程序可能与边缘席位或无望获胜的席位不同,竞争更为激烈,受不同的内部规则约束。参议院预选的运作又不同:候选人以出现在选票上的顺序被选出,该顺序强烈影响谁当选,使得预选在参议院名单上可赢取位置的竞争尤为激烈。选举制度本身塑造了预选动态。
证据与背景
争议、挑战和法院介入
预选争议是常见的,可能具有重大的政治后果。挑战可能涉及候选人的资格、投票的进行、支部成员资格的有效性或政党规则的适用。大多数政党都有内部上诉机制来解决争议,但不满意的一方可能寻求法院救济。澳大利亚法院历来不愿干预政党的内部事务,但如果政党规则与其成员建立了合同关系,或者涉及法定要求,法院可能具有管辖权。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在多个案件中考虑了预选争议的宪法维度,但一般原则是政党是私人社团,其内部程序主要是合同法和结社法的问题,而非宪法问题。争议的时间可能至关重要:在选举提名截止前未解决的预选挑战可能导致政党未能推出候选人或推出提名有争议的候选人。
证据与背景
支部叠加与改革努力
支部叠加,即为影响预选结果而招募大量成员加入地方政党支部的做法,一直是澳大利亚政治中反复出现的问题。有关支部叠加的指控影响了多个政党和多个管辖区。作为回应,政党采取了各种改革措施,包括要求最低成员期限才能行使投票权、限制单个支部的成员数量上限、对成员申请实施诚信检查,以及在某些情况下,授权中央政党机构在怀疑支部叠加时干预预选。这些改革的有效性存在争议。因为预选决定谁进入议会,管辖预选的规则是政党治理中最具政治敏感性的方面之一,而草根成员民主与中央政党控制之间的张力是澳大利亚政党政治的持久特征。
证据与背景
独立人士和非政党候选人
不属于注册政党的候选人不经过政党预选程序。独立候选人可以通过向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提交提名表格来提名参加联邦选举,该表格需附有保证金以及相关选区100名选民的提名或注册政党的提名。独立人士可以通过草根程序由社区选拔、自行提名或由未注册团体选拔。独立候选人的提名要求在《联邦选举法》中规定,由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管理,该委员会核实提名表格和所需数量的选民提名。从意义上说,独立候选人的程序更加透明,因为它仅涉及法定要求,但缺乏政党预选规则提供的那种内部问责机制。
常见问题
依据信息采取行动前
任何人都可以加入政党并在预选中投票吗?
如果您符合政党的成员标准,通常可以加入政党,这些标准通常包括成为澳大利亚公民或居民、支付成员费并同意政党的章程和原则。然而,预选中的投票权通常有额外的要求,例如投票前的最低成员期限、参加支部会议或其他因政党和州而异的资格条件。
如果预选出的候选人在选举前退出会怎样?
如果预选出的候选人在提名截止前退出,政党将举行新的预选或其执行委员会将指定接替者。如果退出发生在提名截止之后但在选举之前,候选人的名字可能仍会出现在选票上,因为选票已经印制。在这种情况下,政党将为接替者竞选,并要求选民忽略已退出候选人的名字。
预选决定可以被法院推翻吗?
是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澳大利亚法院可以在政党规则创造了可执行权利、存在违反自然正义的情况、或涉及《联邦选举法》下政党注册的法定要求时干预预选争议。然而,法院通常不愿介入政党内政,通常要求当事方在用尽内部上诉程序后再寻求司法审查。
我如何知道在我的选区谁已经过预选?
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在联邦选举提名结束后发布已宣布的候选人信息。在提名截止前,政党预选结果通常通过媒体发布、政党网站和新闻报道宣布。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的透明度登记册包含管辖预选的政党规则和章程,但不包含个别预选竞赛的结果。
来源主干
本文使用的一手资料
- Political Party Registration - Australian Electoral Commission — 核查于 2026-07-17
- Commonwealth Electoral Act 1918 - Federal Register of Legislation — 核查于 2026-07-17
重新复核触发条件:Amendment to Part XI of the Commonwealth Electoral Act 1918 changing the requirements for party registration, candidate nomination or the lodgement of party rules. Changes to major party constitutions that significantly alter preselection procedures. Court decisions that affect the justiciability of preselection dispu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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